景宁县民族青少年宫学员安全公约
1、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不在马路上嬉戏、奔跑。横穿马路走斑马线,一停二看三通过。不准穿越、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护栏。
2、 乘坐黄包车时,车停稳后上、下车,不能将头、手伸出窗外。
3、 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来宫学习,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。
4、 严禁在课前、课间或课后到河边玩耍、戏水或游泳。
5、 举止文明,团结友爱。如遇矛盾及时报告老师,不得擅自处理。
上下楼梯靠右走。严禁在教室内、楼梯、走廊上追逐、推挤,不准跳台阶,不准在扶手上滑行。严禁攀爬楼梯、走廊上的护栏和窗沿。禁止到楼顶露台上玩耍。
6、 家长接送的学员,要在约定地点等家长来接,不得擅自离开。
7、 放学后先回家,未经父母同意,不能私自到同学家或其他地方玩。不触摸电线、开关、插座、空调等带电体,如发现损坏,及时报告班主任。不玩火,不准携带火柴、打火机、火药等易燃物。禁止乱扔硬物,不准携带刀具、弹弓、火药枪等危险物品。
8、 不携带大额金钱、贵重物品来宫。
9、 注意饮食卫生,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变质食品,提倡不吃零食。
10、在培训期间,如感到�吩巍⑴煌隆⒋瓷恕⒘餮�等身体不适,或 发现周围同学异常以及传染病,及时报告老师。
景宁县民族青少年宫
2007年7月8日 |